改定未成年人監護人
黃律師您好!!從去年與前妻打小孩監護權改定的訴訟以來,一直都有跟您請教一些問題,歷經十個多月的訴訟,一審判決書於上星期在無預警下接獲,對於司法判決真的讓本人很失望,這十個多月以來,奔波於苗栗與台北之間, 很積極的在為這場訴訟作準備,訴訟期間以來,關於前妻於酒店上班的事實,前妻家訪報告有關媽媽教唆小孩對本人不實之說詞也附上實證來證明一切,前妻所附之證物都能為偽證,還有最重要的關鍵,關於前妻於酒店上夜班,小孩是否有人照顧?法官還傳前妻的姐姐出庭說明,而所有關於前妻,前妻的姐姐,小孩,家訪報告及學校調查報告,她們的說詞均落差很大,疑點重重,其實已可證明小孩晚上確實是沒人在照顧,以為自己很有機會勝訴,法官明明也說等雙方醫院病歷下來再安排庭期,哪知就突然接到裁定書,看到內容當然是很生氣,因為尚未釐清真相就草草結案,裁定書也刻意避開我對前妻所指出之不利情勢來撰寫,若不服,可於10日內提起抗告,在此有幾個疑問想請教黃律師(1)是否抗告狀很重要?若沒有仔細將疏漏之處給提出來,一但被駁回就沒有上訴的機會?(2)法官只讓我抗告而非上訴,是否有不當之處?(也等於不讓我有多餘時間針對問題點去調查)(3)關於裁定書內容所提及之學校調查報告, 本人於出庭言詞辯論及聲請閱卷從未有這項調查報告之出現,後來有問書記官,她說法官不給閱,請問合理嗎?有什麼理由不讓我閱卷?(4)收到裁決書有異,隔天立刻要求書記官要閱卷,但書記官告知已結案,但我堅持,當天下午還是讓我閱卷,並看到學校之調查報告,後來我針對媽媽讓小孩所讀安親班一事去該安親班求證調查報告是否屬實?畢竟所有訴訟過程從未有過安親班的出現,求證的結果小孩只讀一個月安親班,也就是今年五月中~六月中,而學校調查報告是4月9日紀錄的,很明顯時間點完全不吻合,而法官又刻意不給閱,疑點多多?已於抗告狀提出,並提出民事調查證據聲請狀調該安親班有關小孩就讀時間及情況,因本人嚴重懷疑前妻於端午節前收到裁定書,知道我的聲請被駁回,所以無須做假再讓小孩讀安親班,若學校調查報告與安親班報告確實不符,我可以告學校老師造假資料嗎?(5)針對先前向法官提出民事調查證據聲請狀調閱前妻之病例,經閱卷發現法官調錯病例,不是我提出之醫院病歷,有詢問書記官,但告知我:法官就是批這樣,是否已構成應調查而未調查之事實,對我抗告會更有利呢?(6)為何於所有訴訟過程中,前妻那邊針對小孩是否有人照顧之問題,說詞都不一致,法官不但未釐清,反倒於裁決書說本人提出之事證不足以採信,為片面之詞,是否真的很誇張,完全沒有說服力,我當然不服此判決(7)針對本人以上之疑問為抗告提起之理由,被駁回的機會大嗎?還是一審被廢棄的機會比較大?(8)設若抗告被駁回,對於如此不公之判決,可向什麼管道申訴?還是會申訴無門呢?(9)難道沒有委任律師之ㄧ方,都應該這樣被欺負嗎?事情真相當然不用說的太清楚,因為聽過太多這樣的案例,同事也遇過(10)就我遇到的情況而言,若抗告成功,是否我二審也該委任律師,才不會莫名喪失自身權益?(11)想請教黃律師,若二審想要麻煩您的話,委任費是多少呢?謝謝!!................唉!!辛苦這麼久,法官沒有給我ㄧ個合理解釋就駁回我告訴,真是心有不甘,若真是同情前妻,也要說清楚,我都可以接受,只要前妻不要老刁難我探視小孩即可,但......................對於司法只能說公平性何在?除了失望,還是失望....................真不好意思,以上問題繁瑣,再次感謝黃律師的耐心與專業,謝謝您!!
|